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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2009年试卷一第4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2009年试卷一第4题)
admin
2013-09-03
33
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2009年试卷一第4题)
选项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
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
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
答案
D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是一个不断推动的历史进程,它的每一发展阶段,都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A项正确。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已经开始。故B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说法有误。本题为选非题,B项当选。
新中国的成立,极大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进程。这一进程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四位中央领导人为代表划分为四个阶段。其中在第一个阶段,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20日通过),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故C项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命题,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重大创新。故D项说法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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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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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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