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7-06-13
32
问题
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
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答案
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y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与被害人同为S市甲公司的职工,并且都居住在S市A区,一次公司派二人到广州开会期间,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人失手将被害人打伤,致左眼失明,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山东省菏泽市无业人员刘某长期在该省各地区流窜作案,后在德州市实施盗窃时被抓获。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本案应由何地法院管辖?()
2013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收受贿赂。人民法院转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由检察院受理,由此发生纠纷。下列有关执行立案管辖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某外国驻我国使馆工作人员轧成重伤,开车逃逸,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甲因涉嫌绑架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李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常不孝顺,经常虐待其父亲,其父亲准备到法院起诉。李某知道后,就对其父亲说:“我单位正准备提我当科长,你要一告我就完了。”于是其父亲放弃了起诉的念头。但是李某死不悔改,邻居王某看不过去,就劝李某的父亲去法院起诉,但是李父不忍心,坚
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6月1日贾某因醉酒,殴打公司同事沈某。县公安分局同年6月25日对贾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贾某不服,于2007年7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根据复议期间公安分局提供的贾某在殴打同事同时还蓄意损害公私财物的新证据作出复议决定,对其处以10日行政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随机试题
Anewstudyshowsthatregularlyeatingfastfoodisn’tjustbadforyourwaistline,itcanalsodamageyourliverinwaysthat
男性,65岁,诉尿频、尿急及排尿困难已5年,近半年来多次因尿潴留急诊导尿,查体:下腹稍胀,排尿后测残余尿500ml,直肠指诊前列腺表面光滑,中间沟消失。PSA4ng/ml,此病人的诊断是
A渗滤法B冷浸法C回流法D连续回流提取法E水蒸气蒸馏法有机溶剂用量少而提取效率高的提取方法
散剂的制备工艺流程一般是
用于治疗肝火上炎,目赤肿痛的方剂是()
关于磷酸戊糖途径的叙述,正确的是
皮影戏起源很早,大约始于宋代,兴盛于明清。()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6月18日,甲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卖部失火。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经勘查发现仰卧状尸体一具,身上有明显伤痕,颈部有一处刀伤,现场有汽油味,收银柜台完好。经查小卖部电线老化,尸检报告显示死者为小卖部主人赵某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窗体上有一个Text1文本框,一个Command1命令按钮,并有以下程序:PrivateSubCommand1_click()DimnIfllextl.Text”123456”Thenn=n+1:Print”口令输入错误”&n&”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