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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admin
2021-03-22
32
问题
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乙之间的约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丙可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行补偿
C、若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乙之问约定因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
E、甲、乙之间是关于地役权的约定
答案
A,B,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法律对地役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地役权问题的解答依据都是根据相关的民法原理。所谓的地役权,是指为增加自己土地上的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享有地役权的土地为需役地,供他人土地使用的土地是供役地。地役权和相邻权有很大的区别,其中之一就是相邻关系是法定的,无须约定。A项错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显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地役权立法采用了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如果两人之间的合同没有登记就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题目中没有特别交代两人间的合同进行了登记,所以丙不能行使所购土地上的地役权。B项错误。同理,题目中没有说明甲和丙的特别约定,我们认为当丁建高楼时,丙无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项错误。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D项错误。故本题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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