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 Ⅳ.

admin2021-04-23  16

问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   
Ⅳ.责令公开说明

选项 A、Ⅰ   Ⅱ   Ⅲ
B、Ⅰ   Ⅱ   Ⅳ
C、Ⅱ   Ⅲ   Ⅳ
D、Ⅰ   Ⅱ   Ⅲ   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人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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