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4-11-06  38

问题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人民法债编
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C、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D、采取“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答案B

解析 选项A,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通过了“民商合一”的制定原则,除了公司、票据、海商、保险、商业登记等不宜编人民法,实行单行立法外,通常属于商法总则及商行为等编人民法债编,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错在南京政府时期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不是实行“民商分立”。选项C是正确的,公司、票据、海商、保险、商业登记等不宜编人民法,实行单行立法。选项D,《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强调个人利益不违背国家利益时,始予保护,是正确的。所以,正确选项是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io3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