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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出售一批机器设备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0万元,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甲、乙双方约定,该批机器设备的总价款实行分期付款,在乙方支付全部
甲公司出售一批机器设备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0万元,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甲、乙双方约定,该批机器设备的总价款实行分期付款,在乙方支付全部
admin
2017-10-30
26
问题
甲公司出售一批机器设备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0万元,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甲、乙双方约定,该批机器设备的总价款实行分期付款,在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之前,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乙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最后一期10%的货款并对甲公司造成损害的,甲公司有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B、如果乙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最后一期10%的货款并对甲公司造成损害的,甲公司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C、如果乙公司在没有支付全部货款之前擅自将该批机器设备出质给第三人,甲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有权取回标的物
D、如果乙公司在没有取得所有权之前擅自将该批机器设备为第三人设定质押,从而导致甲公司取回标的物的,乙公司可以在甲公司指定的期限内通过向第三人清偿债务消灭质押权的方式回赎该批机器设备
答案
B,D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第1款,在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下,如果买受人已经支付了总价款的75%以上的,出卖人无权取回标的物,A选项错误。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第2款,如果标的物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出卖人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C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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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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