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般民事劳务法律关系相比,劳动服务法律关系有何特殊性?

admin2022-12-27  17

问题 与一般民事劳务法律关系相比,劳动服务法律关系有何特殊性?

选项

答案劳动服务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有关民事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劳务法律关系。在民法中。劳务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以劳务为标的的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具有民事劳务法律关系的一般属性,但较之一般民事劳务法律关系又有其特征。主要表现在: (1)它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固定为特定的主体。其中。劳务提供方固定为依法取得特定劳动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劳务接受方固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它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即它的存续是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给劳动关系正常运行创造条件。 (3)它的标的限定为劳动服务行为。这是一种特殊劳务,其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规则为劳动法规政策和劳动行政部门所规定。 (4)它的内容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其中有的是无偿提供服务。 (5)它的运行大多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所组织,并且受到国家较强力度的宏观控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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