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多选56)曾与行为是( )。

admin2017-03-24  19

问题 (2004年多选56)曾与行为是(  )。

选项 A、单方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 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即赠与行为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若只有一方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无另一方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赠与行为不能成立。可见,选B项,不选A项。赠与行为中,赠与人负有转移赠与的标的物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不负对等给付义务,因而赠与是单务法律行为,而不是双务法律行为。可见,选C项,不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Vf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