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 000元。双方同时对该合同办理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不久,甲为了经营事业向银行贷款20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 000元。双方同时对该合同办理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不久,甲为了经营事业向银行贷款20
admin
2019-06-18
22
问题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 000元。双方同时对该合同办理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不久,甲为了经营事业向银行贷款20万元,并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同时丁提供一辆汽车作为甲向银行借款的担保,戊为甲的贷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甲因经营事业失败,到期无法归还银行所欠贷款,银行于是试图实现抵押权,并要求丁和戊承担担保责任。
问:
丙是否有权在甲、乙约定的土地上建高楼?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丙无权在甲、乙约定的土地上建高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供役地既已转让给丙,为供役地所设定的地役权也当然转移给丙,且该地役权在设立时已经办理了登记,所以,丙不能建高楼。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R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女儿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2011年基
甲恋爱期间送给女友乙一枚钻戒,后二人因性格不合分手,2年后甲欲要回钻戒。甲()(2015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1题)
对债务人实施的下列行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6题)
甲、乙未婚同居。乙谎称怀孕,迫使甲承诺:甲给付乙“结婚保证金”50万元,如半年内不与乙结婚不得要求返还。甲、乙之间的约定()(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3题)
下列协议中,应由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1题)
甲乙在某影楼拍摄了一组婚纱照。未经甲乙许可,影楼将他们的一张婚纱照置于橱窗中招揽生意。1年后,甲乙发现影楼的侵权行为,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根据为()(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55题)
依据《物法权》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2011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6题)
甲在长途汽车站窃得他人挎包一个,事后发现包内有现金2000元、海洛因200克、手枪一把,遂将海洛因和手枪藏在家中。甲的行为构成()(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4题,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3题)
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6题)
随机试题
直线往复式抽油机的平衡方式为()。
属于胸部纵隔结构的是
处女膜是子宫颈管黏膜是
A、左旋多巴B、可的松C、鹤草酚D、非洛地平E、苯乙肼食用含糖食物易使血糖升高的药物的是()。
对土地利用而言,以下对“集约边际”的描述正确的是()。
咨询师在对求助者的积极关注上应注意()。
学生在学校被开水烫伤,学校应该()。
农户集资修建水渠.但是有几户因为农田干旱减产不愿意出资,如果由你去劝说这部分不愿出资的农户。你会怎么说?请现场模拟。
Whyisthemanunfamiliarwiththebookstore’spolicy?
Itwasusualthatthegreatestscientifictheoriesmetwithstrongoppositionwhentheywerefirstadvanced,buttheywouldbe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