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甲1988年2月5日出生。2005年1月5日甲在校将同学乙打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甲毕业后进人一家炼钢厂工作。2007年3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假设此时未过诉讼时效)。该民事责任应( )。

admin2015-07-30  349

问题 高中生甲1988年2月5日出生。2005年1月5日甲在校将同学乙打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甲毕业后进人一家炼钢厂工作。2007年3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假设此时未过诉讼时效)。该民事责任应(    )。

选项 A、由甲承担
B、由甲之父承担
C、主要由甲之父承担,甲适当赔偿
D、主要由甲承担,甲之父适当赔偿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是在2005年1月5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而到2007年3月,乙起诉要求甲赔偿医药费时,甲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劳动收入,因此该民事责任应由甲自己承担。故排除选项BCD,本题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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