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某是某乡的党委书记,在研究决定金矿开采权的承包、转包过程中,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合法取得承包权的乙某给予其一定份额的股权,否则将不给予乙某承包权,乙某只得同意给予甲某5%的股权,并约定年底参与分红,而甲某并未支付任何财物。案发时,尚未到年底,故甲某还未参与分
甲某是某乡的党委书记,在研究决定金矿开采权的承包、转包过程中,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合法取得承包权的乙某给予其一定份额的股权,否则将不给予乙某承包权,乙某只得同意给予甲某5%的股权,并约定年底参与分红,而甲某并未支付任何财物。案发时,尚未到年底,故甲某还未参与分
admin
2015-09-30
19
问题
甲某是某乡的党委书记,在研究决定金矿开采权的承包、转包过程中,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合法取得承包权的乙某给予其一定份额的股权,否则将不给予乙某承包权,乙某只得同意给予甲某5%的股权,并约定年底参与分红,而甲某并未支付任何财物。案发时,尚未到年底,故甲某还未参与分红。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某构成受贿罪
B、乙某构成行贿罪
C、乙某被勒索给予甲某股权,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不是行贿
D、甲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答案
A,C
解析
本题中甲某利用职权,强行向他人索取股权,并以此参加分红,股权的性质属于一种财产性利益,构成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受贿人收受贿赂、索取贿赂的目的就是要以权谋私,换取私利,只要其接受了贿赂,就应构成既遂。在认定行贿罪时,如果行为人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不构成犯罪。故题中乙不构成行贿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O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你认为在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自由中,居首要地位的自由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
王某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某自2002年1月1日起被羁押,判决自2002年7月1日生效,王某的政治权利应当在什么时间内被剥夺?
某单位工作人员甲乘被借调收款之机,在一周内三次窃取现金数千元,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多少数额以上的,应予追诉:
郑某携带港币8.1万元出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郑某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8.1万元港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
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带着同村三个13岁小男孩进城务工,却在进城后发现,乞讨更容易获利,便强行逼迫两个孩子到街边乞讨,不照做便要挨打,且不乞讨便不给饭吃。但甲在跟村里孩子的父母联系时,则一直说孩子们在餐馆帮工,生活很好。则甲的行为:()
根据《消防法》第70条,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某市公安局消防局在消防大检查中发现某大型蔬菜批发市场重新装修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即投入运营,提出责令其停业的意见。市公安局消防
王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2002年2月某日晚上在亲戚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汽车上了路,借着酒性接连撞伤行人数人,在其他行人呼喊、阻拦下仍然不停车,继续开车撞人,结果撞上路边电话亭,店主受重伤,王某本人也受伤。该案
随机试题
报告分部确定的标准有()
养牛专业户申某将一头患重病的奶牛弃于野外。途经此地的岳某将病牛牵回家,请兽医治愈。申某得知后,向岳某索要奶牛。则申某
下列导致胎儿窘迫的因素中错误的是
超高层建筑的各避难层,应每隔()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半包价旅游是在全包价旅游中扣除了()的一种旅游产品形态。
在Word中,()下可以显示页边距、页眉、页脚等。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它体现着()分配领域中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关系。
赢得2016年奥运会举办权的城市是()。
当总体中的个体分布具有周期性规律时,不适用的抽样方法是()
Accordingtothepassage,universitieslikeHarvardshould______.Intheauthor’sopinion,thedebateatHarvard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