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 问题: 本案侵犯了王小明何种权利?
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 问题: 本案侵犯了王小明何种权利?
admin
2017-08-18
5
问题
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
问题:
本案侵犯了王小明何种权利?
选项
答案
侵犯了王小明的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的总和。名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个人的尊严,并可能对其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机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题中,方雅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使得王小明受到指责,造成土小明名誉受损,因而方雅行为侵犯了王小明的名誉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J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能适用于留置的合同是()。
甲深夜驾车回家经过一路口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行人乙,坐在后排座位上的丙见状,对甲说:“赶紧将他带走,现在没有人看见。”甲、丙遂将乙带离事故现场弃置于旁边一石料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丙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将5辆汽车卖给乙。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赵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1998年7月1日考验期满。1998年1月5日,赵某在监狱中有重大立功表现。1998年7月3日,赵某与同监犯李某发生争执,将李某打成重伤。对赵某应当如何处理?()。
按照大陆法系国家民法通行的观点,下列选项中,属于社团法人的有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以下各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甲继承乙的财产后,则乙欠甲的债务因继承导致消灭。导致这一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是
随机试题
不属于红细胞生成减少所致的贫血是
不属于思维形式障碍的是
皮肤异常干燥见于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张先生当月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8200元,缴存比例为12%,企业对等供款,账户年收益率为2%。他准备3年后购买住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其余部分利用公积金贷款来解决,贷款利率5%,期限20年,准备用当月全部住房公积金缴存偿还贷款。另外,根据有关规
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体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因此政府应当()。
下列不属于NASA的科学家小组宣布的“4条证据”的一项是()。文中[]应填入的词语是()。
根据下列文字资料回答问题。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预测,2010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需求总量约为115万人,2015年将达到168万人,尤其在石化、林浆纸、能源、钢铁和铝加工、海洋产业、高新技术、物流和观代服务等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伴随着春天的脚步,一场大规模的国土绿化行动在青海高原展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在一片片荒滩荒坡上,人们播撒着绿色的希望。“十三五”时期,青海每年要完成近400万亩的植树绿化任务。青海正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国土绿化,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青
(1)Inadecadeworkingasananny,AndreiaSoaresfinallyclambereduptheladderintoBrazil’smiddleclass.(2)Withthem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