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admin2009-04-14  34

问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选项 A、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由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C、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进行
D、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1,8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5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6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法院管辖是专属管辖,当事人是无权约定管辖的。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民事诉讼法》仅仅对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作出规定,没有对法院主动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作出规定,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选项D的说法正确。注意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当事人是适用国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适用30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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