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澳大利亚乙公司订立了进口羊毛的合同,约定7月1日前阿德雷德港交货,信用证有效期截至7月7日,乙公司7月1日才将货物集港完毕等待装运,因天气恶劣,预计7月5日才能开始装货,乙公司向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运人向其出具了7月1日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乙公司顺

admin2014-07-18  22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澳大利亚乙公司订立了进口羊毛的合同,约定7月1日前阿德雷德港交货,信用证有效期截至7月7日,乙公司7月1日才将货物集港完毕等待装运,因天气恶劣,预计7月5日才能开始装货,乙公司向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运人向其出具了7月1日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乙公司顺利结汇,而该批货物比预计时间晚到目的港一周,甲公司遭受较大损失。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承运人的行为属于倒签提单
B、承运人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C、乙公司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是无效的
D、虽然货款已经支付,甲公司仍有权追究乙公司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承运人的行为属于预借提单。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在议付时,货物实际还未装运。而所谓倒签提单,则是在装船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期限时,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日期的提单,此时货物已经装船完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一样,都是掩盖了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都属于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托运人出具的保函也是无效的。对由此给收货人造成的损失,无论承运人还是托运人都负有责任。故B、C、D项正确,而A项错误。在实践中,在信用证即将到期,而托运人又不能如期装船的情况下,正确的处理方法是要求修改信用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F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