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24题)

admin2018-07-16  31

问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24题)

选项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
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答案D

解析 按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将我国行政区划分为普通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区划、特别行政区划。A项只列两种地方制度,故错误。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据此,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可以审批,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也可以审批,B项表述似乎是说只能由省级政府审批,故错误。
    经济特区,是指我国在改革开放中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而实行某些特殊政策的地区。经济特区仍属于普通行政区域。只不过实行特殊经济政策而已,故经济特区制度并非一种独立的地方制度,C项错误。
    从内容上看,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包括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则、程序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等内容。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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