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6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6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
2006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6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
admin
2016-01-15
25
问题
2006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6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6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6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09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9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以下各题。
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
选项
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公开
B、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
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
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答案
C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24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按照该规定,虽然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但由于该发表未经过专利权人甲的同意,所以,即使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6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90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王军,男,经人介绍,于1988年同张晓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但2年下来,张晓花未能生养儿女。经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检查,确认王军患无精症。经夫妻俩协商,张晓花于1991年2月实施了人工受精,同年生一女儿王珍爱。可到了1997年,王军当上了公司经理,与女秘书通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新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某大学教授在课堂上讲解“仲裁裁决的撤销”这个知识点时,为了巩固所讲的内容,就请同学们讨论一下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异同。同学们讨论热烈,以下是他们的发言,其中正确的是:()
画家张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张忠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张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张忠的25幅画,张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谢某侵犯了张忠的下列何种权利?()
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项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
关于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针对王某又与生产帐篷的丙公司签订了该技术成果的使用许可合同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随机试题
某市(市政府及其部门位于B区)A区甲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的措施,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都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其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乙律师事务所的案件争揽过去,乙律师事务所对
决策过程的起点是_______。
Therearefivebasicfunctionsofanewspaper;toinform,tocomment,topersuade,toinstructand【C1】______Youmaywellthinkt
求证:∫0πxf(sinx)dx=
初孕妇,26岁,停经34周,头痛、眼花半个月,今晨出现剧烈头痛并呕吐2次来院就诊。查体血压195/123mmHg,心率120次/分。积极治疗24小时,孕妇情况无明显好转,对孕妇下一步处理适当的是
产后出血最常见的原因是()。
不属于影响药物分布的因素是()。
凯旋门:法国
行为描述面试的要素()。
给出一个单车道的简易桥,如图8-4所示。车流如箭头所示。桥上不允许有两车交会,但允许同方向车依次通行(即桥上可以有多个同方向的车)。该桥最大可载重5辆汽车。用P、V操作实现交通管理以防止桥上堵塞。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