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卷二真题试卷第39)

admin2013-11-07  27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卷二真题试卷第39)

选项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
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
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是对规章制定要求和程序的综合考查,要求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规章制定的基本要求。就题目难度而言,本题并不复杂,只要考生掌握法条规定并有一定的理解,即可作出正确判断。《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6条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因此,选项A中,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显然与此规定相左。从理论上分析,之所以对行政法规、规章的名称加以限定,是为了通过名称的规范,让法律规范的等级效力能通过名称得到一定的辨识。故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一般称为“法”,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为“条例”,而规章则主要称为“规定”、“办法”。为了让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名称界分更明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明确要求规章不能称“条例”。不可否认,现实中有规章可能称为“条例”的,如果这些规章在2002年1月1日《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施行前制定,其定名为“条例”未尝不可,但最好应通过修订加以改变。而在此之后制定的规章,一律不得用“条例”命名。选项B的内容是行政法上经常出现的考点——规章备案的要求,涉及两项内容的判断:一是规章的备案机关;二是规章备案的时间。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应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立法法》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规章备案的时间是公布之日起30日内。故选项B的做法错误,不选。《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8条规定:“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故选项C的做法错误,不选。《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规定:“制定规章,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统一、职权与职责统一,既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要求,也是行政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立法时不能只规定公民义务,不赋予其权利,也不能只授予行政机关权力,而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故选项D是正确的。有不少考生没有选择D,既源于对行政立法的这一要求理解不深,也源于错误认为规章不能授予行政机关职权。不可否认,规章作为法律位阶中效力偏低的规范,授予行政机关职权的机会要小,而且要受到上位法的制约,但小并非意味着没有。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规章可以创设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据此,规章即可在创设这两项处罚时,授予行政机关职权。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3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