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与发明的比较

admin2022-12-28  24

问题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比较

选项

答案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在我国,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都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二者均属于发明创造,均是一定智力劳动的成果。 但作为专利法保护的不同对象,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作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实用新型而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只能是产品,而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结构,并非所有的产品都可以申请实用新型,这是两者的显著区别。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只提出了“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审批程序与发明专利相比更为简单、快捷。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只要通过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便公告授权。与发明专利审查相比,实用新型不作实质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简称“三性”审查)。这就大大缩短了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不过从程序上讲仍有弥补的办法。即使某项技术已经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但任何人如果发现授权不当,均可在授权之日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现行专利法针对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案件,还专门规定“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侵害专利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其都是为了弥补实用新型专利不作实质审查的缺陷。 (4)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短于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提供了10年的保护期,对发明专利提供了20年的保护期。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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