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用益物权作出补充——新设居住权。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2-02-28  41

问题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用益物权作出补充——新设居住权。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李某为张某设立居住权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王某和肖某订立居住权合同没有约定居住权期限,则该合同无效
C、赵某为郑某设立居住权,居住权自郑某住进去时设立
D、孙某不得将居住权转让给其子

答案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根据该条可知,李某无法采用口头形式为张某订立居住权合同。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居住权期限并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该条可知,居住权自双方进行登记时设立,而非自郑某住进去时设立。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条可知,孙某不得将居住权转让给其子。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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