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主物和从物区分的表述,错误的是( )。
关于主物和从物区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
2020-12-30
24
问题
关于主物和从物区分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主物所有权转移,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B、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C、主物和从物属于同一人时,主物被抵押的,从物也应一并抵押,除非另有约定
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无论从物是否转移占有
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115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A项表述正确。《合同法》第164条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据此,B项表述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担保法解释》)第6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据此,C项表述正确。《担保法解释》第91条规定,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据此,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o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申请的一项B技术被专利局授予了专利权,B专利是一项食品加工方面的技术。某市第一食品加工厂获悉后,与甲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甲将B专利许可食品加工厂在7年内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但若在使用过程中对该项专利有改进时,改进技术必须无偿交给甲,归甲所有。食品加
关于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甲公司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该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50万元。同时,该分公司还以自己的名义为丙公司的1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华某有儿女各一人,立有遗嘱,其遗产分给两个子女一人一半,并对其子的继承附了义务。华某死亡后,华某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华某女可以如何?()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某县人民法院执行员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将被执行人郭某的一辆本田轿车执行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贾某后,就在法院执行人员准备离去的时候,被执行人郭某将该车的挡风玻璃击碎,并辱骂法院执行人员,对于执行中郭某的上述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3.86)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下列各物中,属于种类物的是()。
随机试题
【B1】【B6】
下列哪项不属于现病史内容
某患者有痫证病史16年。近2年来发作日益频繁,伴神疲乏力,失眠多梦,心悸气短,大便溏薄,舌苔腻,脉细弱无力。该病例治疗方剂可选用
一般当城市干道相邻坡段的坡度差()时,可以不设置竖曲线。
当利用S形曲线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时,如果实际进展点落在S形曲线的左侧,则通过比较可以获得的信息是( )。
引进高速缓冲存储器(Cache)技术是为了解决()之间速度不匹配的问题。
简述侵犯行为理论。
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演示文稿yswg.pptx,根据考生文件夹下的文件“PPT一素材.docx”,按照下列要求完善此文稿并保存。使文稿包含七张幻灯片,设计第一张为“标题幻灯片”版式,第二张为“仅标题”版式,第三到第六张为“两栏内容”版式,第七张
Manyayoungpersontellsmehewantstobeawriter.Ialwaysencouragesuchpeople,butIalsoexplainthatthere’sabigdiff
ALetterofApologyDirections: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lettertomakeanapologytoyourroom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