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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时,非行政机关(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时,非行政机关( )。
admin
2009-04-23
27
问题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时,非行政机关( )。
选项
A、不能做被告
B、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C、可以作为共同原告
D、必要时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
1,8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非行政机关不能当被告。但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需要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非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A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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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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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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