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税务师事务所于2003年5月受托对某食品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份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如下问题: (1)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100000公斤,用自制内部收购凭证(未经税务机关核准)注明收购价100000元,按10%计提进项税额。 (

admin2009-03-08  30

问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于2003年5月受托对某食品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份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如下问题:
(1)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100000公斤,用自制内部收购凭证(未经税务机关核准)注明收购价100000元,按10%计提进项税额。
(2)某工厂开冬季运动会,从食品厂购进一批运动会用面包,经对方财会人员要求,食品厂会计以原材料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以便对方能将支付的增值税作进项税处理。
(3)小规模纳税人甲企业一次从该厂购买价值1万元的面包,要求食品厂会计以甲企业客户乙的名义作购买方,开具给乙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联、抵扣联上注明价款3万元、税金0.51万元,而存根联和记账联注明价值3000元、税金510元。
(4)从市百货大楼购入低值易耗品一批,雇用汽车取得货运定额发票10张,共计1000元,依7%计提进项税额70元。
要求: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分析该食品厂上述问题各属什么行为?并提出改进意见。

选项

答案(1)食品厂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属于购进免税农业产品业务,按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以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因该厂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计提了进项税,不符合税法规定。建议:企业应将该部分进项税剔除,调增材料账面成本、调减进项税额。 (2)将面包卖给工厂开运动会,不能以原料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建议:企业在对方未入账的情况下索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重新开具普通发票,并杜绝以后发生类似开票情形。 (3)食品厂替甲企业开具给乙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此行为属于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的行为,且食品厂会计开具“大头小尾”的专用发票,给乙方虚增成本和进项税金提供便利,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企业尽可能索回开出的专用发票,并如实向甲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以免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4)食品厂外购货物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不属于合法扣税凭证,企业据此多计提进项税,应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除固定资产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建议:企业今后要严格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以免损害企业利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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