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admin2022-12-27  22

问题 简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选项

答案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说,它是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行政主体与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有关行政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力(权利)和义务关系。二者都是经劳动法调整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既分别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又都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劳动行政相对人。因而同时享有和承担这两种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权力)和义务。 (2)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应当在内容上保持协调。其中,以国家意志为主导的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应当注意反映体现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自主意志:而着重体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主意志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应当不违反寓于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意志。只有这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实现其中一种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时,才不致影响另一种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附随于劳动法律关系而存在,它的运行应当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本质要求,对劳动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起保护、协调和促进的作用。二者在劳动法中被赋予了不同的法律属性。一为合同法律关系,二为行政法律关系。 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劳动法律关系是微观领域的法律关系;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则是宏观领域的法律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劳动者是用人单位职工的身份从属关系;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行政相对人则不属于劳动行政主体的成员,而是独立于劳动行政主体之外的主体。 (3)劳动法律关系兼有平等和隶属特征;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则是纯粹的隶属型关系。 (4)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双方当事人双向选择和协商一致的结果,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则都是由劳动法规预先确定的,当事人一般无自由选择和协商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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