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五一劳动节期间,某运输公司由于有紧急运输任务在征得司机甲的同意后给其安排了加班。甲从4月29日到5月1日连续3天加班(其中5月1日是星期一,4月29日、30日即星期六、星期日,原本是该公司的休息日)。任务圆满结束后,运输公司决定给甲安排两天补休(补周六、周
五一劳动节期间,某运输公司由于有紧急运输任务在征得司机甲的同意后给其安排了加班。甲从4月29日到5月1日连续3天加班(其中5月1日是星期一,4月29日、30日即星期六、星期日,原本是该公司的休息日)。任务圆满结束后,运输公司决定给甲安排两天补休(补周六、周
admin
2014-10-29
27
问题
五一劳动节期间,某运输公司由于有紧急运输任务在征得司机甲的同意后给其安排了加班。甲从4月29日到5月1日连续3天加班(其中5月1日是星期一,4月29日、30日即星期六、星期日,原本是该公司的休息日)。任务圆满结束后,运输公司决定给甲安排两天补休(补周六、周日两个休息日)并按150%的标准支付甲5月1日的工资。甲拒绝公司补休的安排,要求支付3天的加班工资,遂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运输公司按150%的标准支付5月1日的加班工资是违法的,应当按200%的标准支付
B、甲拒绝公司补休安排而要求加班工资的要求应当支持
C、双方协商不成的话,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双方协商不成的话,甲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D
解析
加班的报酬支付A选项错误,5月1日因为是法定假日,所以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见《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B选项错误,由于周六、周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采用补休方式,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的方式。所以B项公司的补休安排是合法的。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当事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47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所以本题加班费的争议,应当“先仲裁后诉讼”,甲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W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谢某以3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妇女王某为妻,王某不从,谢将其锁在屋中3天3夜。第4天,谢某看王某已睡着,即进屋欲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王某惊醒后极力反抗,终因力气不支被谢某奸淫。谢某的行为不构成何罪?()
农民甲在开荒时无意间掘开了一座汉代古墓,十分好奇,想知道里面究竟都有些什么宝贝,遂一直挖了下去,挖出了一些墓葬品,其中绝大部分由于其挖掘太猛,已经毁坏,此时,甲意识到可能是古墓,立即报告了乡政府,并将挖出的文物全部上交。甲的行为:()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小王(男)与李某(女)系五里屯小区邻居,有暖昧传言。某日李某打110报案说小王强奸她。后经某公安分局五里屯派出所调查查,二者实为通奸。小王遂向某区公安分局控告李某对其诬告陷害,公安分局进行初步侦查后正式决定撤销此案,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此后小王向某区人民法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某甲,男,19岁,在父母的压力下应征人伍,但是入伍不久某甲即因承受不了部队艰苦的训练而逃到某省会城市A市。因为迫于生活压力并且不敢回家,某甲到A市某私营企业应聘,某甲声称自己高中毕业赋闲在家因此出来谋生。老板某乙看某甲形象不错,就录用了某甲。对此,如下说法
孙某系无业人员,终日随身携带非法购买的枪支,伺机作案。一日看见一女士提包过来,孙某乘女士不备,一把夺过提包,撒腿就跑。对于孙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行为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犯罪嫌疑人何某,女,32岁,农民。2000年3月因装神弄鬼,哄骗钱财被拘留,但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其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经医院检查确定,病情属实,需要隔离。公安机关遂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何某提出张某、李某、刘某、麻某作为保证人。公安机关认为刘某不符合保证人的
随机试题
参与联合脱氨基的酶是()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行使权限实行的监督属于专门监督。()
安慰剂是
男性,21岁,因误服毒物半小时而出现头晕、头痛、多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体格检查:两肺湿啰音,呼吸有蒜味,意识清楚。为判断病人中毒程度测定()
属于非镇静类H1受体拮抗剂的是
病毒性心肌炎的临床表现是
关于投资的机会成本,下列有关内容正确的是()。
十七大报告首提“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以下属于财产性收入的是()。
(2016年单选43)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立为()。
______inthecostsofbasicmaterials,includingcopper,cement,andevenplywood,havemadeitvirtuallyimpossibleforconst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