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请分析该条文的含义。

admin2017-06-30  25

问题 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请分析该条文的含义。

选项

答案该条文指的是司法独立原则即审判独立原则。这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只服从法律,而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1)我国的司法独立是指法院的独立审判,而不是法官个人的独立审判。对于重大疑难和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应当提交审判庭直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判断,然后由合议庭作出裁判。 (2)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主要是因为行政机关在我国社会生活中传统上占主导地位,容易在各方面干涉法院的审判活动。 (3)不受社会团体的干涉,主要指:一是不受新闻单位的干预,在案件没有作出生效裁判之前,新闻机构不应对案件发表有倾向性的评论,以致影响法院的判断;二是指不受中国共产党有关机构的干涉,尽管在思想、组织等方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4)不受个人干涉是指任何人都不能对案件的审判施加个人影响,引导法院的判断。这里特别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不能干涉法院的审判。但是,我国的审判独立原则不是绝对的,是司法相对独立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是意味着其拥有超越任何其他机关的权力。人民法院仍旧需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受检察院的监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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