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卷一第2题)下列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dmin2018-06-28  33

问题 (2011年卷一第2题)下列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选项 A、新型洗衣机的操作说明
B、制造人体假肢的方法
C、利用电磁波传输信号的方法
D、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生产方法

答案B,C,D

解析 A.B.C.《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选项A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B、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2-1-4.1“动物和植物品种”中规定:“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但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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