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2013年卷二第77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关于宣告失踪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第77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关于宣告失踪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8-06-27
15
问题
(2013年卷二第77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关于宣告失踪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D、宣告失踪后,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应暂停支付
答案
A,C
解析
A.《民法总则》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根据《民法总则》第46条的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在宣告死亡的条件中,并不以已经宣告失踪为必要条件。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C.《民法总则》第42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民法总则》第43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x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相关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检验水平判别能力的说法恰当的是()。
下列对交检批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是指为实现测量过程的连续控制和计量确认所需的一组相关的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下列选项中,()是指对有能力接受并愿意接受的某个产品的欲望。
“与组织的业绩或成就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团体”称为()。
某机械厂为保证产品质量,设立了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控,及时掌握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评价和分析质量控制的有效性。若要对一批零件中的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国家标准编号由()构成。
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复审的结果有()。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关注(),要求均衡考虑相关方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在互利共赢的关系原则下,()已成为企业质量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随机试题
简述收缩型战略的含义及特点。
国际经济旧秩序是新民主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性,21岁,2小时前进行举重训练,在用力举起杠铃时突发左胸痛,随即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出汗、心悸,急送校医院。查体:脉搏微弱,心率频率120次/分,呼吸浅快,呼吸频率24~30次/分。血压90/60mmHg,神清,烦躁不安,高枕右侧卧,口唇发绀,颈静
A.项圈征B.棕色瘤C.砂粒状死骨D.大块死骨E.schmorl结节椎弓崩裂的典型X线征象
患者,女,29岁。患近视10年,双眼矫正视力1.2(-6.00D),1周前拟行LASEK手术,术前检查发现眼压偏高,右眼26mmHg,左眼28mmHg。如果诊断是高眼压症,本病例最佳治疗方案是
简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材料一:当代中国,教育公平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包括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相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说,我国社会上蕴藏着特别旺盛的教育需求,办学条件及财政投入却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二、给定材料1.国家助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在对外工作上进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其中,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使命是
Whichofthefollowingcanreflecttheever-changingethnicstructureofAmerica?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aboutsoc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