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与乙共谋达成分工配合杀害丙的计划,按照计划,甲从前门进入丙家追杀丙,丙欲从后门逃跑之时,被守候在此的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
甲与乙共谋达成分工配合杀害丙的计划,按照计划,甲从前门进入丙家追杀丙,丙欲从后门逃跑之时,被守候在此的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
admin
2019-01-18
40
问题
甲与乙共谋达成分工配合杀害丙的计划,按照计划,甲从前门进入丙家追杀丙,丙欲从后门逃跑之时,被守候在此的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
选项
A、任意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特殊共同犯罪
答案
A,B
解析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一个人可以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形态。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刑法规定的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共同犯罪形态,例如贿赂犯罪、重婚罪、聚众性犯罪、集团性犯罪。故意杀人罪是既可以由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因此属于任意共同犯罪。A选项正确。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的划分。简单共同犯罪,是指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形态。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同犯罪形态。本案甲、乙虽然存在分工,但二者均是实行犯,因此属于简单共同犯罪。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特殊组织形式仅是临时纠合在一起实施犯罪的共同犯罪形态。特殊共同犯罪,是指以犯罪集团形式实施犯罪的共同犯罪形态。甲与乙不符合犯罪集团的特征,因此属于一般共同犯罪。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N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6年单选31)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的是担保物权法律属性中的()。
(2008年单选12)区别拐卖妇女罪与绑架罪的关键是()。
(2004年单选18)王某假冒公安人员,以抓流氓为名,对妇女李某进行胁迫奸淫。对王某应当()。
(2013年单选4)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2005年单选1)甲于1997年8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于2004年7月被抓获归案。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对本案()。
下列选项中,权利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物权法》第2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下列权利中,须以不动产作为客体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随机试题
临床患者照射时常用的防护措施有
肱骨髁上骨折损伤肱动脉未予早期处理,后期将出现
慢性肾衰的饮食原则
石瘿的病因病理是
矩形截面梁高度为h,宽为b,在横力弯曲时切应力的分布规律为()。
人力资源的主观因素不包括()。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阅工作完成日时,应当考虑的事项不包括()。
在物流活动中,库存的含义已经从流通型库存向储存型库存演化。
上浆挂糊、勾芡、加醋等可减少煎、炸食品营养素的损失。
(91年)设A和B为可逆矩阵,X=为分块矩阵,则X-1=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