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因故意杀人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交付执行前,发现吴某怀孕,中级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dmin2016-04-18  29

问题 吴某因故意杀人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交付执行前,发现吴某怀孕,中级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A、停止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B、停止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
C、直接执行死刑
D、停止执行,待吴某哺乳期过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再签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下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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