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2007年试卷一第28题)

admin2015-06-17  28

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2007年试卷一第28题)

选项 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

答案D

解析 本题AB项很容易判断。制定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而题干是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可知A、B项错误。(《环境保护法》第9、10条)
    《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属于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职权,故C项错误。
    该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均有权拟定环境保护规划。故本题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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