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科研人员甲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与该公司经理赵某因爱生恨。甲发现该公司出售的保健品没有任何保健功效(事实的确如此),为避免个人损失,将持有的60万股票出售,后在互联网上公布该保健品无效的信息,并公布该公司经理为赵某,由此导致该股价大跌。该公司迫于压力,将赵某
科研人员甲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与该公司经理赵某因爱生恨。甲发现该公司出售的保健品没有任何保健功效(事实的确如此),为避免个人损失,将持有的60万股票出售,后在互联网上公布该保健品无效的信息,并公布该公司经理为赵某,由此导致该股价大跌。该公司迫于压力,将赵某
admin
2022-09-16
211
问题
科研人员甲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与该公司经理赵某因爱生恨。甲发现该公司出售的保健品没有任何保健功效(事实的确如此),为避免个人损失,将持有的60万股票出售,后在互联网上公布该保健品无效的信息,并公布该公司经理为赵某,由此导致该股价大跌。该公司迫于压力,将赵某开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布赵某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B、甲公布保健品无功效,不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C、甲在公布信息之前卖掉股票,构成内幕交易罪
D、由于股价下跌,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E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日: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某县人大闭会期间,赵某和钱某因工作变动,分别辞去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法院副院长孙某任代理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某任代理检察长。对此,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
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请回答下列问题。可以作为迅辉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的是?
甲女与乙男在某社交软件互加好友,手机网络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暖昧言语和色情图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面后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内,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机关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陈某在管制执行期间的下列哪些行为是违反管制规定的行为?()
甲在离家不远的一偏僻处发现自己的女友乙正在遭受两男青年丙和丁的挑逗侮辱,便前去呵斥,但遭丙、丁的殴打,甲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警察戊路过,见状即抓住甲的左肩,但未表明其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戊是对方的帮凶,便掏出匕首朝戊右臂刺去,造成戊轻伤。甲见状逃跑。本
随机试题
机械性肠梗阻与动力性肠梗阻的主要区别在于早期
下牙合的3种基本功能运动有
27岁初产妇,妊娠40周,阵发性腹痛10小时,宫缩10~15分钟一次,持续30秒,宫口开大2cm。
宗气的分布是
妊娠后生殖器官变化,错误的为
辅助核算要设置在()会计科目上。
下列各式中正确的是()
Li-Fi,analternativetoWi-Fithattransmitsdatausingthespectrumofvisiblelight,hasachievedanewbreakthrough,withUK
进程是操作系统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下列有关进程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在SQL中,基本表的撤消(从数据库中删除表)可以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