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

admin2020-12-08  26

问题 (2008年)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未作出捐献表示,他的近亲可以如此做”;“如果个人已经作出这种捐献表示的,不能被亲属取消。”之后,美国所有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采取了这个法令。关于这一事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科技进步对法律制度的变迁有较大的影响
B、人权必须法律化才能获得更大程度的保障
C、人权归根结底来源于国家的承认
D、器官捐献是一种自由处分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答案C

解析 ABD三项明显正确。所谓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来自于“人自身”,也就是说,人权是人凭自己是人所享有的权利,本质上与国家无关。换句话说,人权是一个人只要是人就应当享有的权利,除非否认他(她)是人。所以C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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