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0 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dmin2020-05-23  80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0 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选项 A、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B、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2 000万元
C、单独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少于5人);(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本题该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本题仅为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BL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