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是哪项?

admin2009-05-12  38

问题 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是哪项?

选项 A、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商品一般价格相差不大的钱物,情节严重的
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商品合理价格相差悬殊的钱物的
C、未成年人世间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
D、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索取债务,造成人身伤害的

答案B

解析 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的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对于C项,未成年人此种行为也不认为是犯罪。至于D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等规定处罚。所以D项应定故意伤害罪,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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