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1题)

admin2014-05-30  22

问题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1题)

选项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答案A

解析 A项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已经构成抢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应当将其15周岁、17周岁的两次抢劫累计计算,犯罪数额是5万元。B项乙收受贿赂15万元,从刑法理论上讲犯罪已经既遂,犯罪数额就是15万元。至于其犯罪既遂之后,将其中3万元赃物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的,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根据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并以后次诈骗的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犯罪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C项丙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总共骗取他人财物18万元。丙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在计算犯罪数额时,可以将该部分减去。丙的犯罪数额应当是12万元。D项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的,销赃属于盗窃罪的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再单独成立诈骗罪。在犯盗窃罪,销赃数额大于被盗财物自身价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7项的规定,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因此,丁犯有盗窃罪,犯罪数额是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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