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有急事需要出差,出差前告知邻居钱某,自己订了老板椅,已经交付了定金,由于没有联系上家具商,自己走后家具商第二天可能送货,如果送货请钱某帮着收下,钱某收下时先把价款垫上,钱某满口答应。张某走后,钱某也因急事出差,走时忘了将送货的事情通知自己家人,第二天家

admin2009-03-15  27

问题 张某有急事需要出差,出差前告知邻居钱某,自己订了老板椅,已经交付了定金,由于没有联系上家具商,自己走后家具商第二天可能送货,如果送货请钱某帮着收下,钱某收下时先把价款垫上,钱某满口答应。张某走后,钱某也因急事出差,走时忘了将送货的事情通知自己家人,第二天家具商送货时,找不到张某,钱某的妻子王某也称不知道张某到哪里去了,但是可以代张某收下老板椅,并支付了价款,王某应向家具商支付600元钱,王某错支付了800元,家具商发现王某多支付了价款,家具商害怕王某发现,急忙开车逃掉,倒车时撞坏了王某家放在楼门口的自行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与钱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B、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不当得利关系
C、王某与家具商之间存在无因管理关系
D、王某与家具商之间存在侵权关系

答案1,8

解析 《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本题中张某委托钱某代自己收下老板椅,并代自己垫付价款,钱某同意,张某和钱某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该条规定了不当得利。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该条规定了无因管理。钱某并未转委托王某,王某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张某处理事务,构成无因管理,而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B选项不正确。王某多付给了家具商价款,王某受有损失,家具商获得不当利益,王某与家具商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关系,王某代张某收下老板椅是为张某的利益进行管理,而不是为家具商的利益进行管理,王某与家具商之间不构成无因管理。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家具商将王某家的自行车撞坏,侵害了王某的财产权,因此王某与家具商之间形成侵权关系,所以 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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