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13题)

admin2015-04-23  30

问题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13题)

选项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12条的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以及《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可知,拾得遗失物返还时,拾得人享有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但无报酬请求权,除非权利人已经发布悬赏广告的,此时权利人应当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本题中,方某为寻找遗忘的行李发布悬赏广告,在李某返还行李时,享有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方某还应当按照其承诺支付李某2000元现金。据此,选项A、C是错误的、选项D是正确的。
    选项B擅自赋予李某行使留置权也是错误的。留置权属于物权的一种,依据物权法定的原则,物权的内容和种类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任何人无权创设法律规定之外新的物权种类或者擅自扩大物权内容。在《物权法》中,并没有赋予拾得人在权利人不履行给付报酬义务时留置拾得物的权利,所以李某无权在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时留置方某的行李,否则会构成侵占遗失物,从而丧失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以及报酬给付请求权。据此,选项B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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