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问,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
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问,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
admin
2016-06-26
41
问题
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问,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无偿转让)给戊,且赠送时甲公司的净资产已经为负,显然对丁的债权构成损害。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uq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有()。
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0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1)截止到200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必须在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有()。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合营企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的有()。
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有()。
下列各项,关于破产抵销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08年7月5日,甲纺织厂(以下简称“甲厂”)与乙棉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甲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
人民法院在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查明乙公司已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发运给买受人甲公司,但甲公司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该运输途中的货物,可以()。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其著作权归属及其他权利的行使,表述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从企业组织结构的含义可以得出:组织结构的核心内容是()。
咳嗽时痔核经常脱出,不能自行回纳,有时有便血,属于
应用磺胺药物时,为避免药物副作用应注意()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影响税收负担的税制因素是()。
企业组织结构形式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弗里德曼认为货币需求函数具有()的特点。
我国《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关于该法条中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7单
恩格斯指出:“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这句话表明
A、Dress.B、Computers.C、Shoes.D、Engines.B男士说自己在IBM工作,无疑是和计算机打交道的,故选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