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银行的接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12-18  23

问题 关于商业银行的接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B、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利
C、自接管开始之日起,商业银行的原债权债务关系由接管组织概括承受
D、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延期部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答案A,B

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64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故A选项正确,当选。C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第66条规定:“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故B选项正确,当选。第67条规定:“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可见,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是延期接管之后,加上延期接管之前总共的接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不是延期部分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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