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7-04-25
30
问题
关于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食品监管职责罪的犯罪主体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主体是负有房地产监管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犯罪主体是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D、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犯罪主体是负责签证办理、签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408条之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410条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412条商检徇私舞弊罪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415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o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在某服装店购得一件大衣,大衣上没有洗涤标志和成分说明,王某询问服装店销售人员如何洗涤,销售人员称不清楚。王某用水洗后大衣严重缩水,王某要求服装店赔偿,服装店店主辩称大衣系厂家生产,自己不可能知道不能用水洗涤,拒绝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食品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商业银行接管终止的说法,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有:()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限制竞争的行为?()
下列四个选项中,属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有:()
2010年1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1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
王某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其向来与个体户李某不合,王某常利用职务之便刁难李某,严重影响了李某的经营活动,后税务局查知此事,应对王某做怎样的处理?()
王某教唆一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李某去盗窃,又将盗窃的方法教授给李某,但李某并未实施,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某晚,甲欲杀害他的仇人乙,便趁夜深人静之时,翻墙进入乙家中,并将乙家卧室的房门撬开。之后甲看见床上躺着一人,便挥舞事先准备的刀具一阵乱砍。但由于当天乙的朋友丙来他家玩,晚上就在乙家留宿,甲用刀具砍的其实是丙。后丙因伤势过重而死亡。那么甲的行为:()
被告人潘某以到广西做生意为名,将某县某女青年王某骗到广西某县,后经联络,以3500元人民币将王某卖给该县村民李某,在此过程中将王某强奸。因村民李某需要该女青年的婚姻状况证明,先付2000元,待潘将此证明办来后再给1500元。潘返回××县后,即找到田某(另作
随机试题
下列情况并存心绞痛,哪一种不宜用硝酸什油
患者,男性,48岁,主因突发上腹部剧痛,逐渐波及全腹2h,恶心呕吐胃内容物1次就诊。初步诊断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并急性穿孔。关于该患者的护理,错误的是
A.硝酸甘油B.可乐定C.硝苯地平D.卡托普利E.维拉帕米治疗伴有消化性溃疡的高血压药物首选的药物是()
地面大气的水平移动,由风向和风速表示的是()。
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行撤销权需具备的要件包括( )。
下列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有50名学生参加联欢会,第一个到会的女生同每个男生握过手,第二个到会的女生只差1个男生没握过手,第三个到会的女生只差2个男生没握过手,如此等等,最后一个到会的女生和7个男生握过手,那么这50名学生中有几名男生( )。
货币供应量增加对股票有何影响?
是否应当废除死刑,在一些国家一直存在争议,下面是相关的一段对话:史密斯:一个健全的社会应当允许甚至提倡对罪大恶极者执行死刑。公开执行死刑通过其震慑作用显然可以减少恶性犯罪,这是社会自我像护的必要机制。苏珊:您忽视了讨论这个议题的一个前提
Whenpeopleplantomeetnowadays,they______.Wecaninferfromthepassagethatthetextssentbytextersar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