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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属于反诉情形的有哪几项?
下列属于反诉情形的有哪几项?
admin
2009-05-14
40
问题
下列属于反诉情形的有哪几项?
选项
A、原告提出根据买卖合同被告应履行其交货义务;被告提出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B、原告提出被告家的小狗咬伤了原告,要求赔偿;被告提出自家小狗咬伤原告是原告打伤了小狗所致,要求原告赔偿医治小狗所花费的医疗费
C、原告提出要求被告返还其借款5000元;被告提出原告妻子曾向其借去5000元
D、原告提出要求被告根据相邻关系的规定停止建高层建筑的行为;被告提出建高层已获有关部门的审批,原告不可以阻止其行使正当权利
答案
1,2,8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反诉。反诉是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具有独立性,不因本诉的消灭而消灭。被告提出反诉,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原告提起的诉,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事先或无法全部实现。提起反诉的条件是:(1)须有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2)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出。本诉中指可以在一审法院判决、裁定前的任何阶段提出。(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4)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程序。(5)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两者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联系。法律上的牵连包括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和两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反诉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才有合并审理的必要,才能够达到通过反诉抵销或吞并本诉诉讼请求的目的。本题A选项中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这是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是反诉,A选项正确。B选项所说的情形中,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自家狼狗咬伤原告是原告打伤了小狗所致,要求原告赔偿医治小狗所花费的医疗费,这里的诉讼标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因此也是反诉,B选项也是正确的。C选项中被告提出原告妻子曾向其借去5000元,这里的诉讼标的与正在进行的诉的诉讼标的并无牵连关系,因此不是反诉,C选项不正确。显然,D选项中的情形也属于反诉。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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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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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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