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某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某公司签订1份商品楼转让合同,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19 000 万元,甲企业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金900万元。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该商品楼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相关费用共计2 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5 0

admin2022-07-27  26

问题 2019年10月,某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某公司签订1份商品楼转让合同,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19 000 万元,甲企业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金900万元。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该商品楼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相关费用共计2 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5 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 6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
    其他资料: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

选项 A、9 104
B、9 823
C、9 728
D、8 693

答案B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房,准予按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进行加计扣除。由题目可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 600万元,开发成本=5 000万元,开发费用=608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加计扣除20%费用=(2 600+5 000)×20%=1 520(万元),所以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2 600+5 000+608+95+1 520=9 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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