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21-09-16  27

问题 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与舜泰公司的其他债权同等受偿
B、应从舜泰公司的财产中随时清偿
C、齐某只能主张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
D、齐某可主张返还本金20万元和逾期还款的利息

答案B,C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说法正确,应选:《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根据第4项规定,管理人向齐某借款20万元的费用用于支付债务人的水电和保安费,属于共益费用。根据《破产法》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故选项中“其他债权同等受偿”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错误,选项C说法正确,应选:《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根据上述规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债权就不再计息。由此也可以推出,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权不管旧债新债都不应计息。所以在本题中,管理人在重整期间借款,不能约定利息,只能主张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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