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dmin
2018-04-11
27
问题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选项
A、王某报考公务员
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C、崔某请李某吃饭
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
答案
B
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即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备选项中,只有B项表述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因而是民事法律事实,具体而言,B项表述的情形是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行为,故选B项。A项表述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故不选A项。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后果,C项表述仅是单纯的社会生活事实,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C项。民事法律事实须为民事法律规范支配的事实,生活中的仪式、道德等,不能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Q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特定物买卖合同中,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让方故意将特定物毁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受让方可以主张()。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到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见。下班后,甲去银行取走该存折中的6000元钱。甲的行为构成()。
甲、乙签订私房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并在1个月后交房。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
甲在网吧上网,邻座乙、丙因故发生争吵并互殴,但无人制止,致甲被误伤。甲的损害应由()
2010年9月9日甲创作完成小说《坚硬的泡沫》,2012年5月4日甲去世。该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截止日是()
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有()。
随机试题
少量饮酒可使下列哪项升高
此时辨证属于()最佳方剂为()
肝胃不和型恶阻的辨证要点是气阴两亏恶阻的辨证要点是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中,不包括()。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高层乙类厂房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重新分工是在会计软件进入试用阶段后进行的。()
下雨:打伞:淋湿
巴赫是晚期巴洛克音乐的杰出代表,他的去世标志着巴洛克音乐的终结。同属于巴洛克音乐的代表人物是()
运动中韧带扭伤的处理方法应是先(),再用绷带加压包扎并将受伤部位高抬。
QuantityA:90percentofxQuantityB:110percentofx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