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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前由出资人共同推荐董事候选人,在审查各候选人情况时,发现其中有些人不能担任董事,他们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前由出资人共同推荐董事候选人,在审查各候选人情况时,发现其中有些人不能担任董事,他们是:
admin
2022-03-15
34
问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前由出资人共同推荐董事候选人,在审查各候选人情况时,发现其中有些人不能担任董事,他们是:
选项
A、甲为公司股东之一,有多年企业管理经验,因买个人住宅向朋友借款15万元到期未还
B、乙曾为某国有企业厂长,该厂两年前因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过度而破产倒闭,乙现赋闲在家
C、丙原为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犯挪用公司财产罪而被判刑,4年前因减刑而提前释放
D、丁曾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4年前该公司因从事违法经营而被吊销执照
答案
1,4
解析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选项A中由于其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而不能担任;选项C中,因挪用财产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而不能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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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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