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马某欲成立一团体,向县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县民政局决定不予登记。马某不服申请复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马某欲成立一团体,向县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县民政局决定不予登记。马某不服申请复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4-28
32
问题
马某欲成立一团体,向县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县民政局决定不予登记。马某不服申请复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马某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马某可向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C、被申请人应为县民政局
D、马某的申请不属于复议范围,复议机关不应受理
答案
A,B,C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D的说法与《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8)项的规定不符。决定由县民政局作出,故被申请人应为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既可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市民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向其本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F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行政诉讼过程中,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孙某在某个阿拉伯国家工作期间,以该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孙某向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但因其不够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孙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法院对这起婚姻的效力应做何种认定,并以何种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中国公民李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04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5年。甲国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的证据,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15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
下列哪些情形,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甲骑自行车于某晚日时许在郊外故意将骑车行进的乙女撞倒,将乙女强拖至路旁草丛中欲行强奸,逼其脱外裤,同时解自己衣裤。乙女谎称自己有性病,甲听后便放过乙女,但强行将乙女身上的钱包夺取后离去。甲行至不远处被巡警当场抓住。甲的行为:
李某以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多次提出申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公司均为网络公司,都在从事反病毒软件的开发和推广。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指控乙公司挖走了其研发主管及技术人员十余名,乙公司发布的08版反病毒软件与甲公司07版反病毒软件实质相似,甲公司的老客户已有1/3成为了乙公司的新客户,请求法院认定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建置、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有下列人选受到质疑,其中可以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国际市场人员推销组织和管理步骤的是()
Stillnotsurewhyyoushouldbelearningaforeignlanguage?Herearesomeverygood【B1】______.First,aforeignlanguagemake
A、气滞血瘀B、气虚血瘀C、气不摄血D、气血两虚E、气随血脱各种大失血皆可导致()
男性,45岁。既往有支气管哮喘反复发作史和肺结核病史。半小时前上楼时,突发呼吸困难及右侧胸痛。查体:明显呼吸困难,发绀、端坐呼吸、大汗、烦躁、颈静脉充盈,气管轻度左偏。桶状胸,左肺叩诊过清音,右胸鼓音,右肺呼吸音低,左肺可闻及哮鸣音。下列治疗措施中,哪
哪项对鉴别急性肾炎与慢性肾炎急性发作没有帮助
以下哪项不是气滞血瘀型痛经的主要证候
2016年7月,交通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新政的出台说明,满足一定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实现网约车身份的合法化。有人认为,允许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对于车主来讲,既能赚油钱,又不妨碍私人使用。也有人认为,这对专门从事出
"OntheInternet,nobodyknowsyou’readog,"readthetitleofafamousPeterSteinercartoon,【C1】______nowhereisittruertha
执行如下命令的输出结果是( )。?15%4,15%-4
Whilewedon’tagree,wecontinuetobefriend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