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死刑的执行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死刑的执行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4-26
46
问题
下列关于死刑的执行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执行死刑应当公示
B、执行死刑命令只能由核准死刑的法院院长签发
C、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亲属的,法院应当准许
D、原审法院在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10日内执行
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5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刑诉解释》第33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故B项说法正确。《刑诉解释》第343条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注意是“可以”准许而非“应当”准许。《刑诉解释》第34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a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表述正确的有:()
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宪法和法律,我国国家机关的个人负责制是指下列哪些?()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哪一或哪些选项?()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有下列哪些选项?()
甲将乙和丙打成了轻伤,乙起诉到法院,丙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甲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丙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赵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9年10月被人民检察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赵某认为根据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其不需要证明自己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相反,应当由公诉方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非法性,赵某的主张是否正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要素中的法律规则的是:
某市环保局应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遂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只
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2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被查处,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归还。甲公司获取贷款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按照瑙基耶尔(Raunkiaer)生活型系统,油松和马尾松等高大乔木均属于
下肢血管造影的体位常用
进行DNA复制实验时,保留全部DNA复制体系成分,但以DNA聚合酶Ⅱ代替DNA连接酶,试分析可能会出现什么后果
炎症介质组胺在炎症灶内最主要的作用是
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进行敲诈的录音磁带一盘,该录音带属于下列选项所列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中的什么证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除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
特别提款权具有如下哪些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定金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根据过去10年中所做的4项主要调查得出结论:以高于85%的同龄儿童的体重作为肥胖的标准,北京城区肥胖儿童的数量一直在持续上升。如果上述调查中的发现是正确的,据此可以得出以下哪项结论?
Cowbirds,likecuckoos,arebroodparasites—thatis,theylaytheireggsinthenestsofotherbirdsandleavethoseothersto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