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委委员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admin2017-10-19  33

问题 并购重组委委员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选项 A、应当执行审核回避制度而未回避的
B、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纪律的
D、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

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九条规定,并购重组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纪律的;②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③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④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⑤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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