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友百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在分配税后利润时拟定了下列分配方案,其中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哪些?( )

admin2014-10-29  60

问题 中友百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在分配税后利润时拟定了下列分配方案,其中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哪些?(     )

选项 A、用公司资产重估增值的款项来弥补公司亏损
B、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C、从税后利润中提取3%用于奖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但总额不超过税后利润的15%

答案B,C,D

解析 公司利润分配本题题干具有迷惑性,是问“拟定的分配方案”,因此,B、C选项是没有错误的,虽然这两项涉及的方案最终都要经过股东会通过,但是董事会可以拟订方案然后提交。参见《公司法》第46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166条第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A选项错误,公司资产重估增值的款项,依规定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参见《公司法》第167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人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第168条第1款:“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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