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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15题)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15题)
admin
2021-11-02
44
问题
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15题)
选项
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答案
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可知,本题中,电热水器漏电属于缺陷产品,乙厂作为生产者,因其生产的缺陷产品造成李某损害的,李某可以要求乙厂承担责任,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认为李某只能要求商场赔偿损失,漏掉了生产者,是错误的。
根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可知,甲商场出售的电水壶对李某造成损害的,李某有权选择要求甲商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如果李某选择甲商场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不以100元或者更换热水壶为限,据此,选项C、D均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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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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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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